济南一医院救护车未执行紧急任务时违规鸣笛

记者近日在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中段,听到警笛声,查看发现一救护车辆,车内无病人,随即记者跟随来到英雄山路36-1号济南大学医学研究院南郊医院(英雄山院区)门口停车处,调查了解情况。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,不得使用警报器、标志灯具,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。

原标题《济南大学医学研究院南郊医院救护车未执行紧急任务时违规鸣笛》